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序运行,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,解决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、自由职业者的住房问题,打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,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管理条例》、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72号)等文件的有关规定,结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现按照《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法》(省政府令第212号)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
1.制定依据的合法性;
2.制定程序的合法性;
3.制定内容的合法性;
4.其它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征求意见方式
1.网络征求意见,下载《意见反馈表》,填写后,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我中心。电子邮箱:785198290@qq.com。
2.电话反馈意见,请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:0871-63188792反馈我中心。
三、征求意见时限
1.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箱或电话方式反馈我中心。
特此公告
附件:
附件1:《昆明市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人员缴存、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 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.doc